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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6来源:本站原创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儿童医院创建于1955年6月1日,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职能为一体的全国首批三级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是我省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教学基地。医院座落于南昌市阳明路122号,占地面积35200平方米,东接车水马龙八一大道,南临鸟语花香百花洲,西眺江南名楼滕王阁,北枕滔滔不息赣江潮。


二、招聘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护理培训班学员

10

护理学专业(大专层次专业代码:620201、本科层次专业代码1011);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学历(不含3+2);本科需取得学历学位证;身高要求女性达到155cm,男性达到165cm,身体健康,矫正视力达到0.6;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 2月 10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zp.jxsetyy.cn:9234/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网报时每名考生仅限注册1个帐号,报考1个岗位(报错岗位可以撤销重新填报,因考生个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不含节假日):0791-86388947;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要求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先行前往护理部(红谷滩院区行政办公楼六楼)测量身高及视力,再到人事部门(红谷滩院区行政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1日下午(工作时间为8:00-12:00,14:30-17:30),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需带好以下材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江西省儿童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②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承诺书;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历学位证书(护理岗位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及所需材料:


(1)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2)个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3)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从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抵赣或有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一律要完成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


报名人员数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招聘计划数以到达开考比例要求。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 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等;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1周后,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成绩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二)综合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不达1:2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75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1、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关注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由我院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5、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按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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