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的使用规范,确保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基金管理规定,现印发“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条件和推荐程序,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江西省儿童医院住院患儿;
(二)特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优先。
二、资助标准
每月资助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资助金额为2000元,同一科室资助名额每月不超过1人。每年“六·一儿童节”全院增加资助5人。
三、推荐程序
(一)志愿者推荐
受资助者要由至少两位“1%工程”江西省儿童医院志愿者进行实名推荐,推荐人要高度负责,确保受资助者家庭情况的真实性,并按照要求详细填写《“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推荐表》,由患儿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核再上报医务社工部。
(二)医务社工部上报送审
医务社工部及时收集各科室上报的《“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推荐表》,对推荐表进行初审,再上报至“1%工程”江西省儿童医院志愿服务站站长,由站长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报送至“1%工程”基金理事会。
(三)“1%工程”基金理事会审批
“1%工程”基金理事会对收到的《“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推荐表》进行最终审批,确保受资助者符合“1%工程”资助要求。
附件:“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推荐表
“1%工程儿童杏林基金”资助推荐表
编号:
患儿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科室 | 床号 | 所患疾病 | |||||
监护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具体推荐理由 (家庭困难状况由推荐人填写) |
(家庭情况,家庭年收入,借债情况,住院治疗费等)
推荐人(一)签名: 推荐人(二)签名:
年 月 日 | ||||||
科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1%工程”江西省儿童医院志愿服务站审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1%工程”基金理事会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注:①本表由推荐人填写,推荐人应为“1%工程”江西省儿童医院志愿者;推荐理由应由2名推荐人或以上签字确认。②编号由“1%工程”江西省儿童医院志愿服务站填写。③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需提供低保手册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照片。④本表一式二份(可在原件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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