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免费血透救治对象:
为持有江西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中的尿毒症患者。
实施免费血透救治办理程序:
1、确诊患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进行身份认定;
2、由民政部门将审批表统一报协调办,经协调办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患者统筹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无条件进行儿童血液透析者需由属地协调办开具转诊证明才能外出救治;
3、定点医疗机构凭《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及医保或新农合有关要求材料,对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
4、县级民政部门对低保边缘户尿毒症患者申请免费救治的,要按照申请低保的程序规范办理,并对救助结果张榜公示。
费用结算方案:
《方案》规定,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由医保报销85%,
民政医疗救助负担10%,定点医疗机构减免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由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70%,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负担20%,定点医疗机构减免10%。
办理好手续来我院救治的尿毒症患儿,医院直接减免血液透析费用的10%,其余部分回属地民政、医保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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