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就诊人员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消费条例》等消防法律规章等有关规定,11月14日,我院张小康院长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至2012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规定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组织本科室职工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防火检查认真整改火灾隐患,组织消防演练、制订消防工作计划等职责。
责任书签订之后,医院对进一步做好防火工作作了强调,要求各部门一定要把责任书落到实处,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剿火灾”专项行动,认真把防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杜绝火灾隐患。
院办:蔡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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