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特制定《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若干措施》。
一、思想重视,组织严密。广大干部职工从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意义。院长是医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院长助理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在落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负具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体措施的直接责任人;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正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院长查房制度,强化管理职能。坚持每周一次院长查房制度,重点检查执行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情况;医疗质量检查组每周到门诊部通过抽查复诊的方法检查儿童常见病诊疗常规的执行情况;院专家督导组到病房,病案室抽查各类病历质量,每月公布一次病历质量情况。
三、完善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年评价指南》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病人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力度。凡列入省招标目录的药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医院80%以上金额的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医用高值耗材逐步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五、简化就医流程
1.门诊部根据季节变化和就诊人数的变化,适时实行弹性工作制,高峰时段增开窗口,加派人手,减少病人排队等候时间。
2.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加强沟通,视门诊群众就诊特点,协调安排坐诊医生、治疗护士及医技人员,缓解门诊高峰时段的就诊矛盾。
3.门诊、院办在门诊各诊室、各服务窗口设置灯箱、标识牌等,向群众提供简单、清晰的引导标识,确保患者及家属在门诊就医方便、快捷。
4.门诊部继续实行午间和夜间(19:00~22:00)专家门诊,满足远道而来的农村患儿和工薪阶层的子女中午或夜间需要专家诊治疾病的需求。
5.双休日及节假日开通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及急诊,满足群众假日诊疗需求。
六、实行限时服务。有关医疗环节质量管理限时指标确定为:
1.急诊抢救病人的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门诊心电图、黑白超、胸透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4.X线摄片平诊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报告时间≤2小时,
X线摄片急诊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报告时间≤30分钟。
5.门诊检验三大常规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6.检验急诊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2小时
七、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做到有诺必践。通过病历、《儿院通讯》、医院网站、宣传栏、宣传卡等载体,认真开展入院介绍,提供住院指南,切实方便病人就医。继续执行25条便民措施和各科室制订的便民措施。逐步推行“优质导诊组”,“医护患联系组”,“温馨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措施。认真执行医疗准入制度,上门诊的医生在时间上,专业方面相对固定,便于患者选医就诊,切实维护患者的利益。
八、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放射科、功能科、临检科实行弹性排班制,及时满足临床诊疗要求。临床科室视病床使用率的变化,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努力使住院病人得到及时治疗,及早出院。外科做到门诊小手术当天来院,当天手术,次日出院,择期手术术前住院日一般不超过3天,急症手术确保随时开展。
九、加快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门诊部、住院部信息查询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查询系统正常运转,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医疗服务。
十、实行特殊检查“知情签字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设备应用规范》和中华医学会制定的《诊疗规范和常规》,制定临床各科室“常见疾病常规检查项目”,严禁滥检查和重复检查。对一些特殊检查实行“知情签字制”,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实施。
十一、推行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凡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验单又能随同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我院接诊的医生和收治住院的临床科室应对其予以认可。凡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拍摄的部位正确、影片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的X光片以及CT、MRI片,患者病情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的,来我院治疗时可不重新拍片,我院接诊的医生和收治住院的临床科室可根据该影像学资料作出诊断结论,并存入病历,作为诊疗活动的依据。
十二、切实保证检查项目的有效连续性、针对性。对一般患者在门诊检查的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X线、CT、MRI以及各种内窥镜检查等项目,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收入住院者,其相应检查报告单可收入住院病历,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住院后一般不重复检查。因患者病情变化确需进行复查时,经管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清楚。临床医师在开具临床检验项目申请单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诊断趋向,合理选择检验项目,并按实际需要检查的项目收取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检查。
十三、加强医用高值耗材管理。我院成立高质耗材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高值耗材购置,贮存和使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医用耗材流入医院,并尽量配置不同档次的医用高值耗材,以适应不同消费层次患者的需求。
十四、规范临床合理用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严格抗菌素治疗前的细菌药敏培养工作,对住院病人进行抗菌素治疗前,应采取分级报告制,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素药物;在继续执行抗菌素分线分属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实施细则,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临床药师药事查房及每月一次用药点评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
十五、建立健全临床用药公示通报制度。1、实行科室临床用药公示制度,合理确定各科室临床用药比例,每月公示一次药比落实情况; 2、实行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每月对我院单个品种用药总量进行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于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给予淘汰;3、实行医师用药情况监控通报制度,对使用了公示药品的医师,按照其用药量进行排序,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对排在前10位的进行内部通报;4、实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通过院长查房,每月调查一次临床、门诊医师合理用药情况,每季度抽查数量不少于执业医师总数的10%,并通报抽查评价结果。医师合理用药情况列入医师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并作为晋级、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六、积极推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工作。1、严格执行住院部“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和门诊部“小儿腹泻病”、“上呼吸道感染”诊疗规范和“常用生物制品使用规范”,每月公布一次抽查结果;2、大外科选择至少两个二级专业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制定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进行质量和费用控制,其它以非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也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这项工作;3、对于实行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的病种,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有利于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基础上,制定我院最高服务限价。
十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医院通过电子触摸屏、滚动电子屏、公示栏等载体每季度公示一次医疗服务信息,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业务工作量、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指标,如门急诊均次费用、出院患者人均费用、平均住院日、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病床使用率、手术人次等相对稳定、有可比性的医疗指标。
十八、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开展医疗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技术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完善和有效发挥质量控制点的作用,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分病种收治管理制度,实行专科门诊制,临床按专业收治病人,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
十九、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按照《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标准收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不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十、医院财务收支、核算、收费工作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科室不得有财务或现金收支关系;规范核算方式与奖金分配,严禁科室承包、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认真实施医院劳动分配方案,坚决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进一步完善以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技术以及工作数量与服务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二十一、落实对弱势群体医疗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对特困、低保人群、70岁以上老年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自费患者的直系子女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各减50%,减免手续的办理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配合做好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对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
二十三、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稳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认真选拔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千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千名农村医生进城培训工程”。
二十四、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选派思想素质好、作风精、业务强的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积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各项任务。
二十五、充分发挥中医药价廉实用的作用,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按上级规定,认真完成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1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的任务。药剂科加强我院自制药剂的研制,保质保量的生产深受群众欢迎的自剂药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二十六、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社区的卫生服务能力,为城区居民提供经济、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十七、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对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和规范行医的自觉性,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开展“星级护士”、“优秀医生”评选活动;行风办继续坚持开展每月二次的医疗服务跟踪卡的调查测评活动,每月公布一次测评结果;每季度向社会监督员发一次行风征询意见调查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发挥群众对卫生行风的监督作用;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 回扣等违纪行为,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的处理意见》严肃处理。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1、护理部积极组织好向患者家属发放自行编写的33种健康教育处方的工作;2、充分利用《儿院通讯》、医院网站、宣传栏等载体搞好卫生宣传工作;3、认真组织协调,积极争取宣传、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药科普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群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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