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求,我院欲采购以下项目,决定采用院内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请有资质者前来报名。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二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提供自 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今取得的类似业绩,数量不限。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报名须知
1.报名地址:江西省儿童医院信息管理科
2.联系人:陈女士 卢女士 电话:0791-86388594
3.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邮箱。
4.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方为有效。
5.电子版材料发邮箱jxeyxxk@163.com(放进一个word文档里)。
6.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17:30
7.本公告仅在江西省儿童医院网站发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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